團隊要順暢運作,主管的協調、裁判,絕對是關鍵;但要裁判。一定是敏感、為難的事,判決結果也一定有人受益、有人不平,主管面對裁決,絕對要清楚、明白,不可是非不明;「有理三扁擔、無理扁擔三」,當將對錯的雙方一視同仁時,主管就是昏庸無能的人,團隊將分崩離析。
大多數的主管為了維持表面的團隊和諧,經常出現這種「各打三十大板」的是非不明現象。公平裁判,還每一個工作者公道,是主管必備的基本能力。
「各打三十大板」,只是主管常犯的裁判錯誤之一,錯判、誤判與無知不明是另兩種常見的錯誤。在每一次裁判的過程中,主管一定要有足夠的耐性,仔細瞭解實況、過程與兩造的說法,有必要時要採取第三者的旁證,務期還原真相,避免錯判、誤判。至於因為無知而不瞭解組織內發生的糾紛.這就是主管更大的問題。如果一位主管連團隊內的衝突、糾紛都一無所知,這恐怕不只是不能公平裁判而已,你根本就是一位不進入狀況,完全不稱職的主管!
除了公平裁判之外,即時有效的裁決也很重要,拖延通常會引發 更大的爭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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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再讀此文,心有慼慼焉。
我想不只是主管,任何人在判別一件事的是非對錯,不能被表象所迷惑,一定要追根究底,盡可能去探求真相,還給當事者一個公道。
凡人如我,做中學,錯中學。感謝老天爺讓我有這樣一個歷練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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